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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像乃一切設計的根本,插畫就是創意產業的基礎。近年插畫已成為21世紀的一門多載體應用藝術,並廣泛地運用於各創意工業。目前,中華區的插畫水準都相當高,四地交流已時機成熟。香港插畫師協會主辦《第二屆中華區插畫獎》,表揚優質作品,從競爭、觀摩中提升四地的插畫水準,讓四地的插畫邁向國際。

 

截止收件 : 2011年10月30日

 

 

獎項組別

第一至第四個獎項

參賽資格
歡迎來自中國大陸、香港、台灣、澳門的專業插畫師參加。
作品必須已公開發表,並獲應用於商業如設計、廣告、出版、 動畫、等項目上。
參賽者除遞交作品外,必須附上其插畫作品應用之記錄,包括創作理念、創作及公佈日期、客戶資料等。
作品必須於2009年1月1 日之後創作。
第五個獎項
歡迎來自中國大陸、香港、台灣、 澳門的插畫創作者參加。
參賽作品必須為私人創作,並未經商業應用。
參賽者除遞交作品外,必須附上創作理念、創作日期。
作品必須於2009年1月1日之後創作。
第六個獎項
歡迎香港各大專院校,或已於政府註冊之設計學院的全日制和兼讀制學生參賽。參賽者須呈交學生證副本。
作品必須於2009年1月1日之後創作。
第七個獎項
此獎項將由「中華區及國際專家評審團」從所有第一至第六項的入圍作品中,選出專家評審各自最欣賞的作品,參賽者無須另行報名或遞交作品
參賽費

依一張或(一系列,最多共5張作品)收費,每人提交作品之參賽作品數目不設上限

獎項組別

香港及澳門
中國大陸
台灣
第一至第五個獎項
一張:HK$120
一系列:HK$300
一張:人民幣100元正
一系列:人民幣250元正
一張:新台幣450元正
一系列:新台幣1100元正
第六個獎項
一張:HK$40
一系列:HK$80
一張:人民幣25元正
一系列:人民幣50元正
一張:新台幣150元正
一系列:新台幣300元正

 
參賽規則

所有參賽資料均需填寫及清晰無損,以利評選作業。
參賽者一旦報名,即表示接受參賽規則。
註冊及專利
參賽者有責任把其作品註冊或索取專利,所有關於版權之責任由參賽者負責。
若參賽作品的版權引起與協力廠商的爭議,將由參賽者負責。
參賽者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屬永久(非專屬授權),作品之著作財產權,包括但不限於重製權、公開口述權、公開播送權、公開上映權、公開演出權、公開傳輸權、公開展示權、改作權、編輯權、散佈權及出租權及日後著作權法所增列相關權利等,並得以「第二屆中華區插畫獎」大會(下稱“大會”)的名義以任何形式出版重製相關產品。
參選作品不得抄襲,如經證實,則被取消名次,除被追回獎金、獎狀外,作者需自行負責法律責任。大會保留最終決議權,以取消任何不符大會規格的參賽及展出作品,而已繳交之參賽費用將不獲發還。
退還、遺失或損毀責任
所有參賽作品將不退還,參賽者需自留底稿。
大會將保留所有入選作品的出版或公開展覽的一切權利。
大會將採取一切預防措施,確保參賽作品獲妥善處理。但一切遺失或損毀,大會概不負責。
參賽者同意大會有權在任何情況下更改以上任何條款,並在不另行通知的情況下將有關更改於「第二屆中華區插畫獎」官方網站(www.gciawards.org)公佈。參賽者有責任瀏覽該網址以獲得相關資訊。

參賽方法

參賽者可於2011年7月1日起在大會網站上載作品,詳情容後公佈。

大會保留所有對此獎項進行修定的權利,計劃如有改動,以大會網站之最新內容為準。

 

活動網址

http://www.gciawards.org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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